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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場激勵】夢想和興趣,真的能當飯吃嗎?


很多人都非常好奇,到底夢想跟興趣,真的可以當飯吃嗎?


我要跟各位說,夢想跟興趣的確可以當飯吃,但是在逐夢的過程中,有時候也許我們必須妥協。這妥協的過程,並不代表要放棄夢想。你還是可以抽出時間往,那個方向去邁進。最後你也許沒有辦法達到你想要的「最高的目標」,可是一定可以達到,「次高的目標」,也就是也許沒有那麼厲害,但是已經也算滿厲害了!


我跟大家舉一個我最近看到《今週刊》報導的例子。報導裡的主角叫陳思宏,他是1976年出生的作家,經歷包括:臺灣宏觀電視柏特派員、口譯員、演員;學歷是臺灣大學戲劇研究所、輔仁大學英文系。他的散文《叛逆柏林》、《柏林繼續叛逆:寫給自由》、《第9個身體小說集》、《鬼地方》、《佛羅里達變形記》等作品得過的獎項,包括2020年的金鼎獎文學圖書獎、臺灣文學獎金典年度大獎以及林榮三文學獎等。


看到他獲獎無數,大家應該覺得他的確是一位厲害的作家。不過他也曾經窮到身上不僅沒有錢,戶頭還是負的!陳思宏一直醉心於寫作,可是他也知道,如果只是完全靠寫作的話,日子非常難過。他為了自己的夢想,曾經想體驗不同文化所以去了柏林,因而去那邊生活,但是沒有固定收入,也曾經感到走投無路。


那時他突然想法一變,告訴自己,過去明明累積了這麼多不同的能力,包括外語足以當口譯員的能力、可以作為演員的演技,這些都能為他帶來不同的收入。所以他開始大量地接口譯員的工作和演戲的工作,這樣子就可以讓自己至少溫飽,並把剩餘的大部分時間拿來精進在寫作這件事情上面,也才有了他後來這些讓人驚艷的得獎作品。


陳思宏在受訪的時候表示,他每天早上5點起床寫作,這習慣數十年如一日。很多時候你想要成功,到底在你的領域裡,有沒有下足夠苦功?有沒有持續堅持下去?同時在堅持的過程裡,也許你原本想要達到的目標沒有辦法那麼快實現、那麼直接能達到,但為了支持那個夢想,你有沒有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,至少讓你在經濟上是無虞的呢?你有沒有做好所謂時間的管理,讓你永遠都能抽出時間在你的夢想這件事情上面,提升自己持續邁進?


很多人嘴巴上喊著說他有夢想,可是並沒有真正花時間及努力,並且做好時間的分配來達到目標。就像陳思宏,他作為一名寫作者、一位作家,是可以想辦法去找其它工作當作收入的來源,讓自己至少可以溫飽;也可以每天去加油站打工或者做7-11便利店輪班的工作。這樣至少每天除了基本收入,還有工作之餘剩下的時間,來好好來寫作。


這又讓我想到金曲獎2020年最佳台語男歌手得主蘇明淵律師。大家千萬不要以為他原本是律師卻突然搖身一變成為歌手,完全不是的!其實他從大學時代開始,就非常想要唱歌,但是他自己也知道,就算發了片卻不紅,就什麼都不是。他當時唱了幾年之後,發現沒有收入,支撐不了自己的生活,只好跟現實低頭,轉行當律師。而因為他本來就還蠻會讀書的,便順利考過資格考成為律師,一直做到現在。


不過,當了這麼多年律師的同時,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,還是常花閒暇時間寫歌練唱。等經濟稍微穩定一點後,他便開始花較多的時間在寫歌練唱這件事情上,也因此大家能在2020年,看到他勇奪金曲獎最佳台語歌手獎。


這也讓我想到我自己。大家知道,我一直想要當知名主持人。可是我中間曾經在韓國的大學教書,剛回到臺灣時也曾經在東吳大學擔任華語教學中心的副主任,這都是因為我害怕不紅主持人可能會收入不穩定,所做的一種妥協。


但我一直沒有放棄當主持人這個夢想!所以當年我在韓國工作的時候,每次只要放寒暑假回臺灣,都會不斷地毛遂自薦,跟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包括《今周刊》、《天下雜誌》、《商業周刊》…等等聯繫,請他們有大型活動時可以找我當主持人。而當我在東吳大學工作的時候,也會在禮拜六、禮拜天犧牲假日休息時間,多接幾場活動主持。我知道唯有緊緊抓住每一個機會、持續地花時間及精力在當主持人這件事上,自己的實力與名聲才有可能提高。


這也就像蘇明淵律師和陳思宏作家一樣,我認為我們做的都是同樣一件事情,那就是永遠沒有放棄對於夢想的堅持。也許在過程中我們礙於現實,必須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去創造所謂經濟上的收入,可是我們並沒有捨棄花時間和努力在夢想實踐上。應該說,如果真的是你想追求的目標,在沒有達到或者沒有盡力盡全力之前,絕對不能輕易放棄!當你真的花時間在這個夢想上,又懂得宣傳行銷的時候,一定能達到某些不錯的成就,接著再以這些成就,去做更大的宣傳來換得更好的成績。最後,你一定能夠站上想要站上的位置,實現你想要實現的夢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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